首頁 ﹥ 輔具補助 > 新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(112/1/1起實施) > 輔具費用補助標準表-點字板、點字機(打字機)
輔具
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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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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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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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戶-補助金額(新臺幣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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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低收入戶-補助金額(新臺幣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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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-補助金額(新臺幣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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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使用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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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具評估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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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相關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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溝通及資訊輔具-視覺相關輔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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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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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字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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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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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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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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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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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評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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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補助對象:第二類:【b210】、【s220】或【01】。(視覺障礙者)
二、評估規定:點字機(打字機)(項次70)之使用須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(含該單位特約之輔具評估人員)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(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7)。
三、規格或功能規範:點字機(打字機)(項次70):具6點鍵以及空白、倒退、換行鍵,可調整邊界。
四、其他規定: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(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)。保固書並應載明產品規格(含本表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)、型號、序號、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(含年、月、日)、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、統一編號、負責人姓名、服務電話及其他必要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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溝通及資訊輔具-視覺相關輔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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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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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字機(打字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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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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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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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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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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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類丁類戊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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